清华大学发布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导原则,此前多校已有相关规范
发表于2025-12-23 14:31:02
摘要: 12月23日消息,在历经一年的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后,近日,清华大学发布《清华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对校

  12月23日消息,在历经一年的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后,近日,清华大学发布《清华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对校园中的人工智能应用提出全局性、分层级的引导与规范。

  据介绍,此次清华大学发布的《指导原则》由“总则”“教学篇”“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3个部分构成,覆盖了当前教学与学术研究的核心场景。

  其中,“总则”明确了清华大学面对AI时“积极而审慎”的基本立场,并提出“主体责任”“合规诚信”“数据安全”“审慎思辨”“公平包容”五大核心原则。

  具体来说,“主体责任”原则强调AI始终是辅助工具,师生才是教学与学习的主导者。“合规诚信”原则要求师生对AI使用情况及生成内容依规进行披露声明,严禁学术不端。

  “数据安全”原则严禁师生使用敏感信息、涉密数据或未授权数据训练或驱动AI模型。

  “审慎思辨”原则提醒师生警惕AI“幻觉”,应通过多源验证,防范因过度依赖导致的思维惰化。

  “公平包容”原则呼吁师生主动识别并努力填平算法偏见与数字鸿沟,推动技术向善。

  而“教学篇”和“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两部分,则针对不同的AI使用情景,为师生提出更加具体的原则规定。

  《指导原则》“教学篇”建议教师们基于教学目标自主制定人工智能的应用方式与程度,在课程开始时向学生明确说明使用规范,并对人工智能生成的教学内容负责。同时,教师需主动引导学生辩证认识人工智能,培养其核心素养。

  (清华大学学生全功能智能体学伴“清小搭”)

  同时,“教学篇”鼓励同学们在遵守课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学习,但严禁将人工智能生成的文本、代码等内容直接复制或简单转述后作为学业成果提交。

  针对研究生群体,《指导原则》“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中特别强调禁止用人工智能代替本应由本人进行的学术训练,严禁使用人工智能实施代写、剽窃、伪造等行为。研究生指导教师需在此过程中提供规范性指导并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学术训练的完整性和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的原创性。

  在全球范围内,为AI教育应用制定规范已成为高校的共同课题。此前,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多所高校均已出台人工智能应用相关规范,引导师生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

  早在2024年11月,复旦大学就发布了《复旦大学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AI工具的规定(试行)》。这是国内高校首个专门针对本科毕业论文中人工智能工具使用制定的规范化文件。

  今年3月,上海交通大学发布《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在教育教学中使用AI的规范》(试行版),提出完善“AI+HI(人工智能+人类智慧)”改革治理体系与治理机制,打造“教师—学生—人工智能技术系统—教育教学生态环境”四元互动教育教学新生态。

  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排头兵,清华大学的探索具有示范作用。

投稿:qingjued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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