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发布实施,助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重要部署,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适应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需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GB/T42195—2022)。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该标准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
据悉,本次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由民政部提出,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该标准是在总结2013年版民政行业标准前期实践经验,广泛借鉴相关领域作法的基础上,适应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需要编制而成的。
近年来,我国养老行业的飞速发展,尤其是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行业标准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需要。在新的养老环境和形势下,《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出台,将老年人能力评估领域的标准层级由行标上升为国标,为全国养老服务等相关行业提供了更加科学、统一、权威的评估工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标准在原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对评估指标、等级划分方法等方面均作出了调整。《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共6个部分,主要包括评估指标与评分、组织实施、评估结果以及3个附录。
评估指标与评分包括指标得分、老年人能力等级划分、评估结果报告,组织实施包括评估环境、评估主体、评估流程,附录包括附录A(规范性)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附录B(规范性)老年人能力评估表、附录C(规范性)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标准的主要评估指标包括4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条目加和计分,总分范围0——90分,得分越高,说明能力水平越好。标准将老年人能力分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5个等级。
总之,老年人能力评估是养老服务中一项非常基础性的工作,对提升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的宣贯力度,积极推动和落实执行《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