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犯罪,子女无辜,孩子一天天成长不能等,父母的错误不能影响孩子的生存和成长。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将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人员的子女纳入保障范围,提出了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康复保障等五项保障重点,值得点赞期待。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父母双方不能正常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通俗地讲就是事实孤儿。近年来,我国的事实孤儿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对服刑人员子女这一由特殊原因造成的“事实孤儿”群体来说,他们最缺乏的保障或许不仅在生活物资方面,更在精神心理方面。相比其他事实孤儿,他们不仅同样存在因父母缺位造成的亲情缺失,还存在因“服刑人员子女”身份标签可能带来的各种偏见与歧视。因此,加强事实孤儿保障工作,不仅要让他们吃饱穿暖、学有所教、病有所医,精神方面的扶养和关爱同样重要。
一是创新帮扶形式,投放更多公益项目。以政府帮扶为主体,以民间帮扶为补充,尝试帮扶工作项目化运作模式,把直接资金投入向有效社工服务转换,通过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团体申报公益关爱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发挥社工作用的路径,帮助事实孤儿弥补情感缺失,重获情感温暖。由教育部门负责,开展关爱事实孤儿系列行动,可通过在学校定期举办心理沙龙活动,邀请心理专家面对面进行心理调适矫正,组织阳光心理夏令营活动等,帮助其克服自卑心理,培养独立坚韧品质,满足情感需求,确保更好成长。
二是充分发挥学校的帮扶作用。事实孤儿学习和生活的大部分时间、空间都在寄宿制学校。在其成长过程中,学校居于核心地位,几乎是他们接受教育的唯一渠道,学校引导教育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着他们身心健康成长的结果。学校应承担起更多监管职责,多关注这些孩子,对他们的行为习惯及时给予正确指导。要充分发挥学校、班主任和同学的作用,对学习能力较弱的事实孤儿进行学习帮扶,对情感缺失的事实孤儿给予情感关怀,在集体活动中给事实孤儿安排适当角色,让他们获得集体关爱,增强自信心,找到自我价值,快乐成长。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爱氛围。一方面,要充分挖掘贫困事实孤儿自强不息、孝老爱亲的感人故事,通过在主流媒体或在学校的适当宣传,让更多人知道事实孤儿生存困境,乐意投身帮扶事业。另一方面,要对爱心帮扶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事实孤儿的良好氛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主动投身帮扶队伍,开展多形式关爱活动,给予这些孩子必要帮助。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愿各地政府和全社会都来关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各方共同努力,把关爱之情变成关爱之行,给这些孩子物质上的帮助、精神上的关爱,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让他们都能在温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刘月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