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学生冒名赊购被判刑说起
发表于2019-03-18 13:47:31
摘要: 从大学生冒名赊购被判刑说起 众所周知,大学生已经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成年人,而不是不懂事的婴幼儿。而且,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应该自觉遵纪守

  从大学生冒名赊购被判刑说起

  众所周知,大学生已经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成年人,而不是不懂事的婴幼儿。而且,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应该自觉遵纪守法,而不应该在物质利益诱惑下藐视国家法律权威。即便是京东白条面签形同虚设,也不应该不遵守社会公德。把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占为己有,那就是非法侵占,那就是诈骗行为。所以,那些冒名赊购京东商品的大学生被人民法院判刑,完全是他们罪有应得,不要抱怨京东白条的漏洞。如果自己没有贪欲,再大的漏洞也不会让自己变成阶下囚。他们之所以变成阶下囚,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受制于法律约束。

  据长江日报网3月16日报道,只差一年毕业的大三学生汪某想不到,自己会有今天这样的命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这一切的开始,源于他2017年偶然一次使用了“京东白条”。再次使用时,他发现“京东白条”存在一个“致命”漏洞——无需本人实名认证,也无需绑定银行卡,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就可以注册账号并赊账购物。

  如果汪某等大学生发现京东白条有漏洞,应当以负责任的态度告诉京东电商管理者,让其完善管理漏洞,而不是利用漏洞从中非法获利。如果汪某能主动向京东管理者反应情况,不仅不会坐牢,而且会获得京东电商管理者的奖励。两种不同的选择,其结果截然不同。但是,汪某等大学生却选择了非法获利。

  面对这样的大学生,笔者想到了陕西籍著名作家柳青先生在其著名小说《创业史》中说过的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而且,英国著名诗人拜伦先生讲的更加精辟:“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由此可见,汪某等人被人民法院判刑完全是咎由自取。而且,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个典型案例告诉人们,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每个人必须遵纪守法,绝不能把自己的言行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法网既看不见,又看得见。只有把法律装在心里念念不忘,才能让法律成为自己遵纪守法的“紧箍咒”;只有让自己的言行时时事事受制于法律约束,才能让国家法律成为悬在自己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自己时刻敬畏国家法律权威与尊严,才不会让自己触犯法律变成阶下囚。

  然而,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当自己触犯法律之后,再多的后悔都于事无补。现在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汪某一定要在监狱改造中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法治责任意识,绝不能让自己刑满释放之后再触犯国家法律。因为,法律就是社会秩序;因为,法律就是每个公民的道德和行为准则;因为,法律就是为人处事的底线,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妄自尊大;因为,法网是就是无形的法眼,时时都在监督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千万不要让自己如入无人之境,为所欲为,千万不要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为人处世,必须既懂规矩,又遵纪守法,才能让自己活得自由自在。如果触犯了法律,就必然会让自己失去人身自由。世界上只有相对的自由,没有 的自由。只有把这些法理弄清楚,才不会让自己变成阶下囚。(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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