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将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该通知中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网贷”这个名词大家听起来似乎早已不是什么好词,社会上不断出现产生恶劣影响的案件。此前相关部门多次出台一些对网络贷进行规范的通知,但还是有不少涉世不深的大学生牵扯其中,造成自己甚至家庭的悲剧。比如,某大学女生想创业,但资金不宽裕,她通过网络贷款3000元进行周转,最终以“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反复贷款十多次,欠下债务10万余元。再比如,某“211”重点大学生欠56笔网贷跳楼自杀,死后家人仍被催债。
目前我国在校大学生的总数超过了4000万,大学生群体被网贷机构视为目标客户群体之一。部分互联网小额贷款机构”通过与不良互联网公司合作,用“大数据”对大学生进行精准营销和诱导宣传,通过过度消费,造成部分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
很多学生由于对金融知识的匮乏,在不良网贷公司的诱导下,形成了过度消费的习惯,因为无力偿还,成为了被“收割”的“韭菜”。如此,社会上对此类事件的关注一再提高,此次五部委的通知,加大了对网贷中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对大学生网贷规范的同时,对学生的合理消费意识的引导也显得十分重要。一是学校和家庭要引导大学生培养正确的消费观念。用近几年的网贷、校园贷、裸贷案例对学生进行警示,引导他们不盲从、不攀比,养成理性消费、适度消费的习惯。二是引导学生主动学习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提升防范能力,不随意填写个人信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发现校园不良网贷时,要果断拒绝。三是对确需经济上帮助的大学生,要引导他们去正规的金融机构借贷,更要鼓励他们通过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生活上的部分花销。
合理的贷款消费并没有错,但并非每个人都能养成良好的消费意识,当面临金钱的诱惑,每个人都应该控制自己的欲望,及时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树立科学、理性、有尊严的消费观。(许衍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