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泛传播的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一年级五班教师涉嫌体罚学生致其吐血一事,经广州白云教育局联合公安等部门介入,查实事件真相为学生违纪,学校德育负责老师用“操场跑10圈”方式对学生进行处罚,学习家生刘某不予理解,为扩大影响而故意编造的谎言,校服上的“血迹”实为化妆品和水。学校于2019年12月12日对老师刘某暂停班主任职务,全校通报批评、免去品德学科组长职务等处理。教育惩戒对孩子的成长是有益还是有害呢?笔者认为:
适度教育惩戒益于孩子成长。教育部在2019年11月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规定,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经现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惩戒,如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这是教育规律的理性之举,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把戒尺交给老师,才能让学生懂敬畏、明对错,适当的惩戒可以增强孩子的抗压能力及抗挫折能力,锻炼心理素质,增强心理防线以面对成年后更加复杂的社会生活。
教育惩罚应有“界”。有关教育惩戒权的讨论持续不断,这次出现“体罚吐血”闹剧,再次诠释了教育惩戒权的落实之艰。制度为老师撑腰,然而惩戒的尺度、温度和限度更需合理把握,教师当惩戒有“界”,关爱方无“隘”。教师惩戒需注意方式方法,在尊重孩子人格权、人身权、名誉权等自身权利的基础上,给予不超过必要限度的惩戒,锤练孩子、锻炼孩子,激励孩子积极向上的成长。教育惩戒是一把“双刃剑”,关键是把握好界限,将惩戒有“界”的返还教师手中是对教学工作的支持,有助于让学生知敬畏、明对错、守戒惧,使学校成为一个提升学生综合水平的殿堂,让教育惩戒有温度。宋宇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