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管齐下完善儿童监护制度
四川宜宾,黄先生回忆,2019年12月30日,带儿子出门后,正回微信的黄先生一抬头,发现儿子不见了。“我就是低头回了朋友几条微信,时间并不算长。”10天后,1月9日下午,警方在某建筑工地发现孩子的尸体。黄先生说,事发后他进入工地,发现导致儿子死亡的是一个桩孔,虽然不知道深浅,但是桩孔中有水。工地方面向遇难者家属进行了补偿。(人民网)
不难发现,事件中父亲和工地都有责任,一方面工地没有做好封闭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却没有隔离,同时保护救助措施不到位,儿童在工地出现了安全事故却没有被及时救治,工地难辞其咎;另一方面事件中最大的责任方,孩子父亲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
近年来,我国在儿童权益保障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儿童因被虐待、被忽视而最终导致惨剧发生的报道也屡屡见诸媒体。这折射出我国儿童监护制度存在的漏洞。如何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尽量减少悲剧的发生,值得我们深思。在现实生活中,家庭监护仍是儿童权利保障的首要和唯一选择。从本事件中不难发现,家庭监护是会存在漏洞的。当家庭监护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其监护责任,甚至是利用其监护人地位侵害或滥用儿童权利时,国家和社会需要及时介入并补救儿童受损的权利。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起加快儿童权利保护立法,随着相关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儿童权益保障法治体系。完善儿童监护制度应多管齐下,建立家庭、社会、国家监护制度,通过舆论宣传,法律法规加强家庭监护的进一步规范,同时通过立法鼓励建立社会组织或其他社会团体,作为家庭监护和国家监护的重要补充。
孩子不仅仅是父母的子女、家庭的成员,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保障儿童权利,不单是家庭的责任,也离不开国家的帮助和社会的关怀。有关层面应尽快完善儿童监护制度,断绝更多的儿童悲剧再次重演,保障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成人成材。单位(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