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12月09日《辽宁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为部分内容:
备案范围:在辽宁省范围内注册登记、已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学科类培训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均需通过备案,方可经营,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纳入备案范围的校外线上培训主体主要包括:移动APP类校外线上培训主体、平台网站类校外线上培训主体(包括自建的服务平台和综合型的在线教育第三方服务平台),以及其他类型校外线上培训主体。
备案材料:内容方面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安排、招生 简章和广告等,引进国外课程的要根据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人员方面包括:基本信息、教师资格证明(其中,外籍人员提供学习和工作经历、教学资质或教学能力说明)。
部分细则:必须将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在平台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用户行为日志留存1年以上;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 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