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学科类培训教师 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为规范河南省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促进校外线上培训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昨日,河南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
方案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教师资质、信息安全、招生宣传、收费行为、服务协议七大方面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全面排查。
学科类培训教师,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早在今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以来,各省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便层出不穷。

在本次河南省发布的方案中,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进行了规定,每节课的培训时长不得超过40分钟;校外线上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
近期,线上培训机构频繁倒闭、关门,《方案》在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上进行了规定,其中提到,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必须将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在平台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不得超出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此外,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用于其他投资,保障资金安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教师资质上,《方案》要求,学科类培训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在培训内容上,线上培训内容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此外,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
在招生宣传上,《方案》要求,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开展招生宣传,不得过度营销、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
在排查时间上,《方案》提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网信、通信管理、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住所地在河南省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全面排查。
对存在问题的线上培训机构,《方案》要求: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将予以查处,并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积极开展自查,主动配合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