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部推本科教育改革:取消毕业“清考”
10月8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意见》从严格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制度改革、引导教师潜心育人、加强组织保障等四方面,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出了二十二条具体要求。
如何本科教育质量始终是教育部政策关注的重点。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年初提到,2019年内会投入几十亿资金聚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与此同时,教育部还提出“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并将实施一流课程“双万计划”,目标分别为在2019年将建设3400个国家一流专业点和10000门 一流课程。
坚决取消毕业“清考”,未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不得毕业
“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意见》中提到,将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严格全过程管理,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落实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严格学士学位标准和授权管理,严把学位授予关。
事实上,这并非教育部首次对高校毕业做出要求。此前,教育部印发《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就要求高校认真查找本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教授给本科生上课、课堂教学秩序、实习实践、毕业论文等领域做部署,并明确提出,要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但与此前不同,《意见》对于学生毕业考核标准提出了更多要求,其中提到加强学生体育课程考核,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
《意见》同时提出,合理增加学生阅读量和体育锻炼时间,以适当方式纳入考核成绩。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
在课程质量方面,《意见》要求,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比例结构;实施 和省级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着力打造一大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金课”。
在实习方面,《意见》提出将改进实习运行机制,鼓励高校为学生投保实习活动全过程责任保险,支持建设一批共享型实习基地,强化实践育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成一批对区域和产业发展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而这或将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型企业与院校合作的可能。
值得注意,《意见》着重要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具体内容包括,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在教材编写方面,《意见》中也提到,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教材建设;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
支持高校完善学分制,开展双学士学位试点
教育教学制度改革也是本次《意见》的重点内容之一。近年来,不论是国务院、教育部还是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均出台了多项关于应用型本科转型、高校供给侧改革和推动产教融合等高校改革的政策文件。而政策的推出将进一步消除高校在制度改革中的阻力,推动改革进程。
《意见》首先提到,支持高校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安排符合条件的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学业生涯规划。支持高校建立与学分制改革和弹性学习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校际学分互认与转化实践,以学分积累作为学生毕业标准。
同时,《意见》还提到将开展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支持符合条件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
具体要求,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对于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应在证书中予以注明。同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得开展授予双学士学位工作。
《意见》还提到推进辅修专业制度改革。原则上,辅修专业学生的遴选不晚于第二学年起始时间。辅修专业应参照同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确定辅修课程体系、学分标准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要结合学校定位和辅修专业特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形成特色化人才培养方案。
其中要求,建立健全与主辅修制度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与资源配置、管理制度联动机制。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同时,《意见》中提到将推进跨校联合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实施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发挥不同特色高校优势,协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健全助教岗位制度
在本科教育质量改革中,教师考核及培养制度考核同样是至关重要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表示,本次方案主要从四方面推进教师改革:
一、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通过加强教研室、课程模块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
二是、完善教师培训与激励体系。加强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开展岗前和在岗专业科目培训,提升教学能力。鼓励高校为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设立荣誉证书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
三、健全助教岗位制度。通过明确助教岗位职责要求,完善选拔、培训、评价、激励和反馈的全流程助教岗位管理制度。
四、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明确各类教师承担本科生课程的教学课时,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推动教授到教学一线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在高校供给侧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推动本科高校形成招生计划、人才培养和就业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高校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将,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实施 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促进各专业领域创新发展。完善本科专业类国家标准,推动质量标准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