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何时“陷入”教育惩戒的困境?
发表于2019-09-29 11:43:47
摘要: 原标题:教师何时陷入教育惩戒的困境? 赏识教育、快乐教育主题下学生权益一边倒。在加强师德建设以及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当下,赏识教育和快乐教育

  原标题:教师何时“陷入”教育惩戒的困境?

  赏识教育、快乐教育主题下学生权益一边倒。在加强师德建设以及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当下,赏识教育和快乐教育成为主旋律,社会、学校和家庭强调对孩子的奖赏性教育,尤其是极力杜绝部分教师“不当”的惩戒行为。

  例如2014年国家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规定,对“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行为”给予相应处分。而随后与之对应的中小学生暴力行为相关处罚规定,则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学生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以教育惩戒,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的则依法惩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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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比两份全国性的政策文件便可发现,对中小学生的不当行为惩戒权仅限于欺凌和恶意暴力事件,而对教师的惩处则显得较为宽泛,明显维护学生的权益要高于教师的法定权威。

  惩戒与体罚的界限难以把握,教育立法配套法规缺失。尽管当下教师的惩戒权获得政策肯定,但与之相关的惩戒对象、惩戒方式、惩戒范围,以及惩戒地点等都缺乏具体规定,致使教师在面对“问题学生”时难有依据,仅能采用口头警告和转告家长的形式来避免违规惩戒。

  有研究者在对河南省17个行政区的中小学教师惩戒问题进行调研,发现受访教师33%不能准确区分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27.5%甚至不能明晰三者的概念[2],可见缺失配套法规不仅让教师“执鞭”难有依据,也容易让无法清楚把握惩戒与体罚界限的教师“执鞭”失度。

  少数教师“执鞭失度”案例被舆论放大,赏惩教育二元对立。据中教传媒智库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1—6月网络舆论场中的教师形象波动较大,尤其是当出现教师体罚学生负面事件时,受众情感情绪会产生强烈波动,集中表现为对涉事教师行为不满、质疑教师的师德师风、关切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的处理方式[3]。

  而网友的关切热度和媒体的跟风报道,则促使学校及教育部门第一时间对涉事教师进行严厉处罚以平息舆论怒火,例如2019年5月发生的山东日照五莲二中班主任杨某不当惩戒事件,先后多次遭受校方以及地方教育部门惩处,直至辞退教职并列入黑名单征信记录。尽管真相查明后恢复杨某名誉,但其在未来执教生涯中是否还有勇气“执鞭”?赏惩教育本为一体,而在教育惩戒权流失的当下,已然二元对立,使得教师“想管而不敢管”。

投稿:qingjued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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