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改革 需赋予教师惩戒权
近日,中央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其中提及,相关部门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另外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介绍,将抓紧修订《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保障教师有效地行使惩戒权。
这两天“拦路打老师案”一审宣判,殴打老师的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事情的起因还要追溯到二十年前老师体罚学生,这件事在该学生心里产生了不可磨灭的阴影,但是这一判决结果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老师到底该不该管学生呢?如果老师不管孩子,对学生放任自流,首先是老师的不负责任,其次损害的将是孩子一辈子的利益。如果允许老师管教,那么体罚和变相体罚有可能会被滥用,因此有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现在的每个家庭当中只有一到两个孩子,可以说孩子就是父母的心头肉,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害怕他们受到任何伤害。如果说90后是身上问题比较多的一代的话,那么比起90后,00后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任性、自私、做事无所顾忌,甚至有的在学校里面抽烟、喝酒、打架斗殴和老师对着干,如果不严加管教的话,很难成才。但是也存在一些家长,老师管教学生,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找到学校和老师理论,那么结果可想而知。
“教育惩戒权”简单来说就是规定“度”的问题,因此立法明确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向发达国家“接轨”,将会换来更和谐的师生关系。一方面,赋予老师合法的惩戒权利可以保证正常的教学权利,也可以使其他学生的受教育权得到保证。另一方面也不至于因为学生调皮不敢管教,最终导致他们被劝退。同时,教育惩戒权在实施的过程中还需要家长们的大力配合,家长们要明白,“严师出高徒”,适当的管教毕竟不是什么坏事。(杨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