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省代培模式”理应受到监管,但不必否定衡水模式存在的合理性
一边以是抵抗“应试教育模式回潮”为名义,一边是以促进“真正的教育公平”为名义,很难说哪种想法占据绝对的道德高地,这正是问题的复杂之处。相对可取的做法,是要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已经被打击的“高考移民”模式且不去谈。本地学生跑去衡水“深造”的“代培模式”问题在于,尽管“吃衡水模式的苦”是学生的自由,但若允许“外省代培模式”的考生与在本地培养的考生一起竞争,除了已经提过的“所有学生应试负担加重”的“竞次效应”外,还会由于各地对补课等做法态度的不同,以及监管执行程度的不同,形成实质的不公平——你去衡水,一个月放一次假,假期2天,逢年过节补课,寒暑假只有几天,教育部门可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深圳以及很多沿海地区的城市是不允许这样且严格执行的。
这当然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而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考虑,政策制定者当然不能够迁就衡水模式的。所以,“外省代培模式”理应受到监管。严控上学地点和考试地点的一致性,是有必要的。

有人说了,暑假跑去衡水补习行不行?这确实没有办法去管制。但一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尽量去确保一地的学生有尽量公平的考试环境,是应有之义。
那“真正的教育公平”如何促进呢?其实也有办法,那就是让富源这样的学校不去搞什么“高考移民”“代培模式”,而就是在遵守本地补课政策的前提下,老老实实地在深圳照搬衡水模式,让本地愿意吃苦的孩子有尝试衡水模式的机会。就像前几年衡水中学在浙江平湖建分校,不少浙江知名高中表现出一副不欢迎的态度,但只要是在公平的前提下竞争,这种不同教育模式的“碰撞”不会是坏事。并且,希望通过这种“碰撞”,人们在未来对于何为教育公平,能有更加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