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考让3+1+2方案顺利实施一场艰难的博弈
广东、江苏、辽宁、湖南、湖北、重庆、福建、河北等8省4月23日公布高考改革方案。与之前的6个高考改革省份推行的“3+3”方案不同,这8省实施“3+1+2”方案,即语文、数学、外语为3科为必考科目;从物理、历史中任选一门作为选考科目;从生物、化学、地理、政治中选择两门作为选考科目。
3+1+2方案,相比3+3方案,减少了8种科目组合,同时要求学生必选一门物理或历史,对高中学校推进新高考改革的难度要求降低,也用必选物理或历史的办法,体现这两个科目的重要性,因此也被认为是在浙江、上海等省先行先试基础上,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的高考改革方案。
但是,要让3+1+2方案顺利实施,也不容易。需要各省提高高中建设标准,加强高中师资课程建设,改革高中育人模式,同时做好学生生涯规划教育、指导。
3+1+2方案给学生提供了12种科目组合选择,物理类6种,历史类6种,学生首先面对选物理还是选历史的选择;再要进行化学、生物、地理、政治4选2。要满足学生的选择权,虽然不像3+3方案那样,需要提供20(6选3)甚至35种(7选3)科目组合,但是,提供12种科目组合选择,也对高中师资建设和课程建设提出很高的要求,这要求各省统筹推进高中师资建设和课程改革。如果不加强师资与课程建设,不少高中可能给学生提供的科目组合选择可能只有五到六个,这就和实施3+3方案一样,出现对学生进行“套餐制教学”的情况。
3+1+2方案,在学生选科方面,还可能出现两个失衡。一是物理与历史选科失衡,更多学生倾向选历史而不是物理科目。虽然物理和历史采取原始分计分,且高校按物理类或历史类单列招生计划,但如果学生觉得物理难,就可能弃难择易。二是4选2选科失衡,由于这4门按等级赋分,为获得更高的等级赋分,选这4门时也会出现选科博弈,而博弈的结果可能是弃考化学科目,也就是说,弃考化学或会成为3+1+2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3+3选科博弈带来最受公众关注的弃考物理科目问题)"。
要避免出现以上失衡,就需要高校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提出严谨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因为学生选科,除了要分析自己的兴趣、实力,还要考虑未来高考选大学、专业,大学严格要求选考科目,就会压缩功利博弈空间。为了避免出现弃考化学的问题,3+1+2方案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填报、录取方式。即在将大学招生计划分为物理类、历史类之后,再按大学各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必考一门化学、必考一门生物,或生物化学两门必考等),进一步分为院校专业组,如物理类招生计划,提出必考一门化学的专业,为化学专业组,提出化学生物两门必考的专业为化学生物专业组;历史类招生计划,提出必考一门政治的专业,为政治专业组,提出必考一门地理的专业,为地理专业组。学生报考专业组,要根据自己的选科进行,有的某校物理类(或历史类)所有专业组都可填报,有的只能报考部分专业组。
这和传统文理分科是不一样的,传统文理分科,所有文科专业(或理科专业),文科生(或理科生)都可以报考。选择文科(或理科)不必考虑具体报考学校和专业。而单列物理类、历史类计划,并按专业选科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方式,要求学生在高一或高二选科时就大致确定自己的院校、专业目标,根据专业的选科要求,进行物理、历史,以及4选2选择。
是否会出现弃考化学的问题,取决于两方面,一方面,高校物理类招生专业,要科学论证选科要求,部分对化学科目学习要求高的专业,要坚定提出化学科目要求,不能为提高录取分数,都设置科目不限(4门任选均可报考),如果科目不限的专业比重高,选物理而不选化学的学生就会比较多。另一方面,高中要重视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实力,结合高考政策和自身的长远发展,选择学科,不能功利选科。
当然,要让学生完全根据自己的兴趣、实力,与未来的学业、职业发展选择适合自己的学科组合,还需要在按3+1+2总分进行录取的方式之外,推进建立多元评价体系的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比较适合的方式是,以3+1+2考试成绩为基础,由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的大学自主提出申请成绩(包括语数外成绩,选科以及选科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者可同时申请若干所大学,大学独立进行评价、录取,由此切实建立多元评价体系,这也是新高考“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改革的内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