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男生向女童泼开水无需承担刑责 教育局回应让人咋舌
发表于2024-10-16 15:46:20
摘要: 原标题:六年级男生向女童泼开水无需承担刑责 教育局回应让人咋舌 近日,在广东韶关发生了一件备受瞩目的校园事件。一名年仅 6 岁的女童在学校遭到

  原标题:六年级男生向女童泼开水无需承担刑责 教育局回应让人咋舌

  近日,在广东韶关发生了一件备受瞩目的校园事件。一名年仅 6 岁的女童在学校遭到了六年级 11 岁男生的开水泼洒,导致女童的面部、胸口以及大腿处烫伤情况十分严重,经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事件发生后,媒体进行了报道,校方和教育局表示,此次事件属于恶作剧行为,并非故意为之。同时,有律师对此进行解读,指出 11 岁的男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而女童的监护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这件事情被曝光后,“校园霸凌”这一话题再度引起了高度的关注和激烈的争议。

  这里有几点疑问不明白

  (仅个人观点)

  1.已经上六年级了,难道还分不清楚温水和开水的区别吗?

  2.一句“恶作剧就想敷衍了事”?

  3. 学校和教育局的回应让人难以接受,这怎么能是单纯的恶作剧呢?必须给女童和她家里人一个交代。”

  4.换作学校里任意一位老师的孩子被这样恶作剧请问他们是否认可这个结果! 想必这谁都无法感同身受吧,那个孩子不是父母的宝啊。

  视频发布后,网友们纷纷站出来表示了自己的看法,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网友们怎么说的吧:

  有网友表示:不管水是40℃还是100℃,往人头上泼水是个什么行为?一句恶作剧就带过去了?关乎孩子的请相关部门一定公平公正处理!

  网友表示:建议赔偿受害者医药费,护理费,生活费,补课费,额外再支付100万精神损失费。保证对方的家长以后会把孩子教育的安分守纪。

  还有网友认为:恶作剧,就是故意。受害者不认为是恶作剧。恶作剧不是理由,意外造成死亡或受伤的,不减轻责任。就算是头顶泼凉水也很过分吧,真是坏种。

也有网友认为: 这 不能认定为恶作剧,六年级的小孩已经能忍认识到严重性,如果校方一意孤行,将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另有网友表示:这种严重的伤害他人的行为男孩及其监护人都应承担责任,不能因为未成年人就有权逃脱法律的制裁!

投稿:qingjued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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