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教提升计划发布,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特教提升计划”),提出到2025年,要实现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全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
教育部在答记者问环节中表示,过去五年中国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实现较大发展,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但目前中国特殊教育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普及基础仍比较薄弱,中西部及边远、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还较低。
“特教提升计划”明确,要加大特殊教育财政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鼓励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殊教育班。
鼓励20万人口以上县城建立特殊教育学校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发展的第一要务是将已取得的工作成果巩固下来,以县(区)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据有关标准做好全面规范评估,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具体措施包括:
1、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2、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增加有效学位供给,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鼓励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殊教育班。合理布局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鼓励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较大城市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3、健全送教上门制度,推动各省(区、市)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服务过程管理,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
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外,残疾儿童青少年对学前教育和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在这一方面,“特教提升计划”也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措施。
1、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通过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在特殊教育学校、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等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以及设置专门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等多种方式为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
2、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到2025年实现每个地级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班),在每个省(区、市)至少办好一所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高中(部)。
3、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加强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措施。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到2025年,全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
“特教提升计划”提出,要推动融合教育发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一是要推进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研制特殊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二是推进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完善面向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残疾学生的实践与就业能力。对面向残疾学生开放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提供支持;三是推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并推动特殊教育与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特殊教育具有对象复杂、差异显著,施教难度大、教育成本高的特点,为了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特教提升计划”要求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出到2025年,将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
同时,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特教提升计划”强调要加大特殊教育专业教师配备,加强培养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推动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等,整体提高教师专业素养。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吸引 人才从事特殊教育事业。
“特教提升计划”明确,“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普及程度显著提高,到2025年,全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
二是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材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模式更加多样,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医疗康复及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
三是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