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网络世界中,家长要以身作则
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水平亟待提高,家长、学校和社会的三方联合必不可少。尤其是家长在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形成中有着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95%的青少年主要在家庭场域上网,家长和监护人的责任才是最大的。《2020年度未成年人网络素养调查报告》也指出,青少年与父母关系越亲密,在上网注意力管理、网络信息搜索与利用、网络道德方面表现越好。而父母越频繁干预青少年上网活动,青少年在网络素养相关维度的表现上就越差。

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朱迪表示,家庭教育方式跟社会教育,学校教育方式非常不一样,它强调用沟通支持,情感支持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教育,所以它没有那么硬性,制度性和轨迹性。家庭教育最重要的就是家长能够以身作则,提高自身的网络素养和网络知识来正确引导孩子。
此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比30年前的第一部新增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本土化的表达就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这就说明未成年人有使用网络发展自身的权利。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开元认为,我们要从权利的视角来看待这个问题,尤其是家长要保护孩子们使用网络的权利,而不能一味去限制。
“今天,互联网对未成年人而言不仅是娱乐方式,更是生活方式。他们需要的不再限于获取信息,更需要彰显自我和创意表达。我们需要探索怎样利用互联网培养他们的文学素养、艺术素养,让他们拥有更健康更丰沛的精神世界。”腾讯集团副总裁讲道。
乡村的孩子该怎么办?
伴随网络接入手段的日益普及和网络运用便捷程度的不断提升,城乡之间未成年人的网络普及率几乎没有差别,“全民上网”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的显著标签。
不过,另一个现实是农村地区孩子的网络技能远落后于城市地区的孩子,他们的网络素养依然堪忧,这种学者所称的“双重数字鸿沟”现象会导致农村孩子有更大的面临各种网络风险的可能。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郑素侠表示,在互联网使用行为以及网络素养上,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孩子相比有着较大差异。这种差异表现在,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来说,互联网成为了他们的精神保姆,在他们身上网络沉迷和网络依赖特别凸显,这个比例远远高于城市孩子。
其次,互联网在农村留守儿童身上并没有发挥任何工具性的作用,反而成为他们寄托情感的空间,例如玩游戏、追星这类寻找情感寄托的行为非常的普遍。
还有就是对农村留守儿童而言,监护人包括隔代监护和同辈监护,几乎没有发挥任何监护作用。隔代监护人往往文化知识非常有限,能力也非常有限,只能负责让他们吃饱穿暖。而同辈监护的情况则更糟糕,同辈监护不仅没有起到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作用,反而延长了互联网使用时间。
朱迪认为,应当将网络素养课程以各种各样的形式纳入到义务教育课程中,让处于数字教育鸿沟另一端的农村孩子能有机会提升网络素养水平。
但是问题在于,农村孩子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网络素养并不高,农村教师也没有接受过相关培训,农村孩子网络素养低下的问题一时也难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