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梁建章解读三胎新政 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
2021年5月31日, 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我认为,虽然三孩政策相比二孩政策是一个进步,但其实应该直接全面放开并鼓励生育,而不是仅仅放开三孩,因为中国的生育率已经远远低于更替水平了,其他国家例如日本在比中国现在的生育率还要高的时候,早已出台鼓励生育的政策。
我预计放开三孩对提升生育率的效果很小。按照其他国家的一些数据来看,有一些低生育率的国家,比如日本、韩国,如果仅仅算三胎而不算生四胎及以上的话,一般来说只是生一胎的人的20%至30%。因为中国的养育成本还是比日本更高,生育率也比日本更低。所以,生三胎的人应该比日本更少,生一胎的家庭里面可能不到20%会生三胎。这样算下来,也就是一年生三胎的孩子数量大概一百多万个。但这一百多万个孩子并不是开放三胎后的增量,因为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已经是“超生”了,或者说已经包含在去年1.3的总和生育率里面了。所以,现在仅仅放开三胎带来的增量远远没有一百万,每年最多增加几十万个孩子。
尽管三孩新政对提高生育率的效果并不显著,但其标志性却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预示着生育政策从限制生育向鼓励生育的彻底逆转。我可以解读一下新政的文字表述“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
这些表述明确地指出了未来的一些政策方向:“住房支持”,“税收支持”,“托育服务”,“生育休假”,“教育减负”等。这些政策方向无疑是非常正确的,我在以前的文章中都讨论过具体的一些政策建议,下面我就来简单评价一些具体的政策建议:
一. “住房支持”即购房优惠
现在制约育龄夫妇生育孩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高房价,这一点对大城市的工薪阶层尤为明显。现在的房价里一大半都是土地的价格,也就是地方政府收的税,把这部分作为购房补贴的返回给家庭(比如说在高房价地区:一孩房价九折,二孩七折,三孩五折),并且同时增加那个地方的建设用地指标。我们的土地政策应该跟着人走,哪些地方有更多的人口流入,就应该给更多住房的用地指标,来增加供给和平抑房价。更好的政策是与鼓励生育的政策结合起来,就是住宅供地跟着孩子走。中国的大城市并不缺地,例如上海至今还保留了1800平方公里的农田,如果把大城市的土地更多地用来开发住宅,反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节省用地,因为大城市的开发密度和效率是高于小城市和农村的。
二. “税收支持”减税
对于二孩和多孩家庭,除了可以给与一定的现金补贴以外,可以减免全部或者部分的社保缴费和个人所得税。社保实际是从现在工作的年轻人中收税来抚养老人,那么生了孩子的家庭实际就是为未来的社保提供了税源,所以从公平性来讲,减免多孩家庭的社保等税收是完全合理公平的。
三. “托育服务”
大量年轻人不敢生育二孩甚至直接选择丁克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看护孩子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实在高昂,特别体现在孩子入托、入幼、入学的困难上,尤其是严重缺乏未满三岁孩子的托儿服务。原国家卫计委的数据显示,0-3岁婴幼儿在我国各类托幼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我们建议把0-3岁的入托率提高到50%左右,要做到这点,政府有必要直接或者牵头兴建大约大量托育设施。
四. “生育休假”
延长产假当然是好事,但是要注意的是不能只让企业还承担成本。如果延长产假的成本完全让企业来承担,可能加剧隐形的性别歧视。我们的提议是要鼓励企业提供女性友好的工作环境,例如对于怀孕和哺乳期的员工提倡在家办公等。
五. “教育减负”
除了幼托服务,其他方面的教育减负,是个非常重要但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话题。教育已经是制约生育的头号因素,但是教育改革又是最难的。我的结论是,教育内卷的根本原因是高考的制度,所以必须要改革现行的高考制度。
当然这些鼓励生育的政策的出台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未来能否提升生育率,关键是要看这些鼓励生育的配套政策是不是能够落到实处。这次的三胎政策虽然本身能够带来的生育率提升非常有限,但意义重大,预示着生育政策的彻底转变,当然这个转变背后是对于人口是资源还是负担的观念转变。注意到新华社的消息有如下的表述:
“…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官方媒体提到“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这是一个鼓舞人心的观念转变。只要是我们不再把人口当负担,而是把人口当作一种宝贵的优势资源来维护和培养,我们对相关的鼓励生育的配套措施的落实还是比较乐观的。虽然现在中国大城市的生育成本可能是世界最高的,但是如果能够发挥出我们在制度和资源上的优势,还是可以解决低生育率的世界难题,维持中国的人口规模优势,使得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长盛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