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促法实施条例落地:义务教育资本化将不复存在
民促法实施条例重磅发布。一石激起千层浪,民办教育行业保持高度关注。新条例中有哪些变化,将产生哪些深刻影响?顶思结合业内各方意见,对条例中的热议点进行解读。

5月14日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通过中国政府网对外发布,将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至此,距离《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于2018年8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已近3年。同送审稿相比,新版《实施条例》作出了多处修订,其中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参民”“外资办学”“境外教材”等内容予以明令禁止;对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板块释放了利好信息,总体上彰显了民办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和公益属性。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在5月17日举办的民促法座谈会上表示,新《实施条例》在保留、强化原《实施条例》对民办教育的鼓励、支持措施的同时,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无序竞争、违规办学等行业乱象加强了行业监管,通过“设禁区”等方式对当前民办教育某些领域中出现的过度资本化、过度商业化亮了红灯。
民进上海市委员会副主委胡卫表示,在以前的发展阶段,我们关注更多的是规模扩张,是上层次,这次《实施条例》比较多关注内涵问题、关注到党建问题、师资队伍发展问题、办学质量问题、学生身心健康问题等等,这恰是新时代对民办教育的新要求。
然而,一切尘埃落地之时,《实施条例》中一些此前已经为业界争议的问题,瞬间被再次引爆,引发了热切讨论。顶思就当前业内人士最为关心、也最为热议的义务教育板块的问题,综合多方意见,进行梳理与分析,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