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幼儿园已小学化 学前立法能否突围?
2020年9月份,教育部发布了《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三十三条提到:
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玩具、教具和幼儿图画书,不得使用教科书. 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类资源应当依法进行审定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应当充分利用家庭、社区教育资源,拓展儿童生活和学习空间.
除了规范课程,《征求意见稿》对教学内容也划出了红线,第三十九条——“禁止行为”规定:
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幼儿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向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组织征订教科书和教辅材料,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 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