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养老,65岁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发表于2020-12-18 12:31:00
摘要: 原标题;德国养老,65岁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德国自19世纪80年代通过俾斯麦的社会法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以来,历经上百年的发展,形成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与经济发

  原标题;德国养老,65岁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德国自19世纪80年代通过俾斯麦的社会法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以来,历经上百年的发展,形成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网络,从物质保障到心理建设方面都走在世界前列.

  德国是目前欧洲最“老”的国家,也是养老事业最发达的国家.拆解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或许能给今天的中国带来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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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德国的养老制度诞生于俾斯麦时代,自1889年“铁血首相”俾斯麦主导颁布《伤残和老年保险法》以来,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经历130多年历史.

  在历经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挫败、1929~1933年全球经济大萧条的冲击、1990年两德重新统一后的短期财政困境、1993年欧盟成立后欧洲经济“火车头”长期责任的压力以及近年来欧债危机所带来的深远影响之后,德国的养老金体系仍然能够持续地为全体国民提供较高水平的养老金待遇,这也成为德国社会长治久安、国强民富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战”之后,由于原来建立在完全积累制度下的养老金制度被战争摧毁,导致战后的养老基金名存实亡,为此,德国政府于1957年提出了将养老保险制度从完全积累制逐步转向为现收现付制,这也成为德国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的第一步.

  现收现付制度易受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战后欧美各国均迎来一波婴儿潮,由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年轻人口的大量出生,现收现付制度得到了德国民众,特别是老年选民的支持.

  迄今为止,联邦德国首任总理阿登纳的那句名言——“人们总要生孩子”,仍然是倡导现收现付制养老金模式的重要依据.

  德国也因此进入福利扩张阶段,尤其是1972年通过对养老金政策的改革,实现高养老金替代率,提前退休(取消原有65岁强制退休年龄),养老保障逐渐成为单支柱形式,使德国成为世界上最慷慨的养老金发放国之一.

  不过,随着德国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和生育率的持续下降,德国人口老龄化逐渐严重,据预测,德国老年人口抚养比会在21世界第一个50年达到55%,如果政府继续维持在1972年设定的养老金替代率,则养老金缴费率将在2035年达到总收入的40%,这将极大增加企业的非劳动工资成本,降低德国企业在全球的竞争力.

  从国际形式看,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全球化势不可挡,德国经济面临着全球竞争;同时,苏东剧变与欧盟的东扩又使得德国面临着廉价劳动力的巨大压力,这一切都促使德国加快养老保障体系改革.

  1989年,德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出现收缩福利的重大转向,具体来看是提前退休年龄收紧,同时将养老金标准从与毛工资挂钩转变为与净工资挂钩(1992年开始实行),旨在维持替代率不变的基础上,降低实际养老金的给付标准.

  随着两德的统一,为了缓解东德地区大规模失业和提前退休潮带来的压力,德国又在1996年的改革中再次缩减福利,并提出将“人口因子”引入到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中,防止“长寿风险”所带来的对固有养老金制度的冲击.

  到了新世纪,又连续实施了“李斯特改革”和“吕鲁普方案”两项改革,彻底改变德国原有的单一支柱型社会保障体系.

  2000年,德国劳工部长瓦尔特·李斯特开始实施养老保障改革.李斯特改革旨在推动德国养老保障从1957年开始的单一支柱向多支柱形式转变.

  根据方案,德国公民只要选择指定的银行或保险公司签订“李斯特退休金”合同,便可获得联邦政府的财政补助和税收优惠.

  德国政府希望通过直接补贴、税收延缴、税收优惠等形式来增强资本积累型的第二支柱(企业补充保障)和第三支柱(个人补充保障),以满足德国民众退休后生活水准不降低的需求,这成为当时的施罗德政府关于养老金筹资模式改革的一项重要突破.

  2005年,德国引入了经济学家伯特·吕鲁普设计的私人养老金方案“吕鲁普养老保险”,进一步夯实第三支柱,以建立可持续性发展的社会保险系统.与“李斯特计划”相比,“吕鲁普养老保险”计划也享有联邦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具有更高的收益预期,只是无法获得联邦财政的补助.

  通过改革,德国实现了从纯粹的“现收现付制”到“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制的转变,降低了第一支柱在公共养老金替代率中的比例强化了个人在养老金制度中更为重要的作用,很好地缓解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被支持者们称为“世纪变革”.

投稿:qingjued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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