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部门提出今明两年将持续扩大见习规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今明两年将持续扩大见习规模,做到见习岗位总量不低于上年,提高见习质量,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见习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作用。
根据《通知》,就业见习是指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通知》提到,要鼓励依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级开发区、产业园、科技园等拓展见习单位;通过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丰富岗位来源,更多募集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满足多元见习需求,做到今明两年见习岗位总量不低于上年。
对于吸纳见习的单位,《通知》指出,要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因疫情见习中断的,相应延长补贴期限。同时要求做好见习单位动态管理,对超过一年未提供见习岗位、未开展见习活动的及时清退。
此外,各地要制定见习政策清单,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兑现流程,确保今明两年见习规模持续扩大,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见习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作用。
衔接方面,《通知》要求开通线上线下见习报名渠道,及时登记有意参加见习人员信息。在每年7月份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同步启动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把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纳入见习范围。制定见习单位目录和岗位清单,通过部门网站、各类媒体、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外,见习岗位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设置门槛,确保有需要的都能得到见习机会。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对见习后未留用人员做好后续就业帮扶,促进尽快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