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教育局正式回应 罗湖“学位受限”事件
发表于2018-12-07 11:42:55
摘要: 原标题:罗湖区教育局正式回应 罗湖学位受限事件 12月6日 深圳讯 针对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就学位申请对家庭住房作出要求一事, 今天上午罗湖区教育局

  原标题:罗湖区教育局正式回应 罗湖“学位受限”事件

  12月6日 深圳讯 针对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就学位申请对家庭住房作出要求一事, 今天上午罗湖区教育局在其官网发布《情况说明》一则,正式对此事作出回应与处理。

  罗湖区教育局首先对此事的发生表示歉意,同时透露已经在12月5日晚间要求涉事学校撤下相关告示,并表明“所有符合入读条件的孩子,都会妥善安排学位。符合螺岭学校类别和积分条件的安排到该校入读。”

  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称根据罗湖教育局的意见,已于5日晚间23时15分取消原先发布的《有关学位申请补充要求的告示》。

  事件回顾:

  12月4日,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发布一则《有关学位申请补充要求的告示》,该告示表示,随着近年来学校生源持续增加,学校学位已到极限。为了保障学校地段内实际购房居住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权利,防止临时择校性申请,挤占地段生学位,人为造成不公平和学位紧张局面,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因此对该校学位的房产作出补充要求。

  补充要求详情如下:

  住房面积小于或等于30㎡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六年以上,且在深圳市内没有其他更大面积住宅类商品房。

  住房面积大于30㎡ 且小于或等于50㎡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四年以上,且未被锁定。

  住房面积大于50㎡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未被锁定。

  以上所述的购房年限,均以当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

  另外,该告示表示,学校将通过社区网格系统记录和家访等形式对是否在申请房产实际居住进行核实。

  争议:保障权益还是差别对待?

  根据《罗湖区2018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罗湖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即一套住房一个学年内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而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是深圳市一所重点公办小学,现有三个校区,学生4960人,学校也在此前的告示中称,学位补充要求的出发点是由于学校学位已达极限,因此从学校方看来,发布此次告示是想缓解该区域的学位短缺问题,防止炒房客对本区域优质教育资源的争夺,保障本区居民的利益。

  但从家长的角度来看,有家长认为通过房屋面积大小来限制学位,有嫌贫爱富之嫌,学校此举对学区内家庭住房面积偏小的学生来说并不公平。

  但是此次事件之所以引发全社会的关注,是由于深圳该学校的做法同时牵涉到教育和房产两件民生大事,学校是否能通过房屋面积实行入学条件一刀切,做法恰当与否却有待商榷。

  针对今天上午罗湖区教育局做出的处理,芥末堆针对此事采访了深圳当地的房地产律师张茂荣,他表示:“教育局此次处理与国家相关规定一致,本来就应该如此。”至于涉事学校于昨晚撤销告示一事,他则表示学校在发布相关规定之前应进行合法合规论证,不然则有失严肃。

  案例:多地发布过类似规定

  此次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用住房面积限制学位,并非深圳首次出现。今年5月,深圳翠园中学东晓校区贴出一份招生入学公告,要求申请学位的家庭房产需满足“50平方米以下房产须实际居住或家庭唯一住房”的要求,并提供一套房产证明。但由于遭到家长热议,该项规定最终被删除。

  今年年初,北京各区通过“多校划片”“房产登记时间”“六年一学位”等多项措施,严控“以房择校”,“学区房”难以对应单一名校。以“六年一学位”为例,一套学区房名额一旦被占用,下一个接盘的孩子只能等6年以后才可以凭借该房产入学。

  “五年一户”则是上海各区针对幼升小的入学政策,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招生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学区内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即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接受一个学生(双胞胎和单独二孩例外)。实施“五年一户”入学政策的区包括徐汇、长宁、静安、黄浦、闵行、宝山、浦东新区、杨浦8个区。

  此外,一般各区域都不是买了房就能立马入学,对户籍迁入时间有所要求,家长们若有购买学区房意向需提早做准备;户口若是迁不进,也是白费。

  2015年4月,广州越秀区教育局发布该年度越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时,便对“小面积学位房”作出新规:2015年4月15日后新买的学位房,如果是30平方米以下,家长必须提供“唯一居住地”证明,否则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不会被对口小学接收。

  2013年5月29日,珠海市教育局印发《关于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珠海同一行政区内有二套以上(含二套)全权房产的,按其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房产学区安排学位;多套全权房产均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安排学位。

  今年4月底,浙江新昌县教体局发布《2018年新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生招生实施意见》,同样对学区房面积做出规定,《实施意见》规定,“房产是指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城区的有效住宅房,且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此事引发热议后,最终由该区教体局做出否定声明。

  未来学位能与住房面积挂钩吗?

  一线城市对学位的控制,特别是对稀缺学位的调控措施,在专业人士看来并非毫无道理,有专家认为,未来学位的政策可能与住房面积挂钩,用来保障合理派送学位。

  针对这一说法,张茂荣表示,未来学位和住房面积挂钩需要区分唯一住房和多套住房的情况。非唯一住房的房产面积可能会和学位挂钩,家庭多套住房可能就需要近入学选择,因为单个学生不可能同时在多个小学入学,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区别房产面积,使拥有大面积房产的学生优先就近入学是合理的,而且也不违反宪法。

  但是张茂荣认为,唯一住房绝不能和学位挂钩,如果针对家庭唯一住房实施面积大小与学位挂钩,就与《义务教育法》第12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相悖,相关规定并没有就就近居住房屋面积做出规定。“对于唯一住房实施学位和住房面积挂钩,就算是学位供不应求情况下的措施,也是不合法的。”

  在这场风波之中,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的做法受到了多日连续的社会争议,尽管最后该校的做法被叫停,但是对于如何解决优质学位资源的稀缺问题,仍然需要社会力量来持续推动。

投稿:qingjued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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