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在验收通过后可复课
发表于2020-04-23 14:08:59
摘要: 原标题:江苏: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在验收通过后可复课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

  原标题:江苏: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在验收通过后可复课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在验收通过后可复课。

  《通知》中的复课流程包括:符合复课条件的机构应向所在地县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提交申请,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县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结果应报市级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备案。

  相关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验收材料(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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