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0-03-27 15:16:07
摘要: 原标题:北京市教委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 近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

  原标题:北京市教委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

  近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高校如何做好学业、毕业、就业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在学业工作方面,《通知》指出,高校应利用“互联网+”推动线上教学与学生自主学习结合,并适当调整实习实践方式,加强对毕业生的个性化指导。此外,学生考试考核方式也应作出适当调整。支持通过线上考试、线上成果提交等方式,结合学生线上听课情况、出勤情况、作业完成情况,综合考核评定学生学习效果。学生补考、缓考、重修重考等,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试考核方案。

  针对毕业工作,《通知》强调,在疫情防控结束之前,鼓励通过线上答疑、远程答辩等方式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指导、答辩等工作。对按时完成培养计划且毕业论文(设计)符合质量要求的学生,应努力保障其顺利毕业。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可适当延长毕业期限。

  同时,也要做好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对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学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

  就业工作上,《通知》明确要多渠道推动毕业生就业。各高校应指导毕业生参加网上招聘活动。就业单位确定后可以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系统进行线上签约,也可以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签订书面协议。对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和档案暂存学校两年,待落实单位后再办理就业手续。

  此外,在毕业报到方面,《通知》指出要结合毕业生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发放就业报到证,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报到。关于高校如何打印就业报到证,《通知》指出,各高校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前,可通过就业管理平台提交就业报到证打印申请,2个工作日后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也可选择快递到校等方式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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