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布教师减负文件 不得把无关任务摊派给教师
发表于2019-12-25 17:13:21
摘要: 原标题:中央发布教师减负文件 不得把无关任务摊派给教师 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意见》提出了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

  原标题:中央发布教师减负文件 不得把无关任务摊派给教师

  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意见》提出了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等多项举措,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教师考核等事项减少50%以上

  根据《意见》,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要对各类校园创建活动严格审核把关,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经过清理,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各部门应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此外,应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精简各类报表填写内容和次数,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注重工作实绩,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意见》也提出,要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进一步规范基本信息管理和使用,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教师少跑腿。

  不得把无关任务摊派给教师

  《意见》指出,禁止强制摊派无关事务给中小学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特别是不得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合理安排专项任务、城市创优评先等任务。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一般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合理安排街道社区事务,街道社区对教师参与有关活动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学校有权予以拒绝。

  针对教师的专业培训方面,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注重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对教师的教研指导,科学开展考核评估。对于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不得拉教师拼凑充数,把无关培训摊派给教师。

  规范借用教师行为,严禁挤占教师编制

  《意见》要求,从严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此外,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等行为,事业编制要优先保障农村学校教师需求。根据乡镇寄宿制学校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事项(如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确保乡镇寄宿制学校运转良好。

  《意见》最后指出,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列出具体减负清单,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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