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小学教师减负20条 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将教师督查评比考核事项减少一半以上,坚决杜绝向教师强制摊派无关社会事务,并对教师借调、表格填写等事项作出安排。
《意见》指出,由于一些历史和体制机制原因,目前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还存在负担较重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交叉重复,有的布置随意;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安全稳定、扫黑除恶、创优评先等工作时,经常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这极大地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
“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针对上述现象,《意见》要求各地列出具体减负清单,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