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 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成为重点
11月15日,新华社受权播发《 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优化布局与办园结构、拓宽途径扩大资源供给、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发展民办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加强组织领导等九个部分。
意见要求稳妥实施民办园分类管理、分类治理无证办园,并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成为重点
学前教育目前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入园难”与“入园贵”是两大挑战。除此之外,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倾向,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根据意见,各地要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园,坚决扭转高收费民办园占比偏高的局面。对于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省份,不仅应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还应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发展。
同时,国家将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逐年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并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意见明确指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根据意见,政府将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将在2019年6月前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方面,意见提出,国家将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在核定办园成本时,各地将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分担比例。
民办园所受价格监管与分类管理加强
意见对民办园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2019年6月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民办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分类管理政策。现有民办园根据举办者申请,需要限期归口进行非营利性民办园或营利性民办园分类登记。
针对无证办园的情况,各地要将无证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卫生等办园基本要求的民办园将被取缔,2020年年底前,各地要稳妥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在收费方面,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地方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意见还明确提出要遏制逐利行为。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已违规的,由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完成前不得进行增资扩股。
办学资质的审核也在加强。除了幼儿园准入审核将更加严格,对于参与并购、加盟、连锁经营的营利性幼儿园,还应将与相关利益企业签订的协议报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当地教育部门应对相关利益企业和幼儿园的资质、办园方向、课程资源、数量规模及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原则上应取得省级示范园资质。
另外,幼儿园控制主体或品牌加盟主体变更,须经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审批,举办者变更须按规定办理核准登记手续,按法定程序履行资产交割。同时,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纠正“小学化”倾向,完善师资建设
意见对幼儿园的硬件和软件建设也提出了要求。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应达到规定要求,并注重保教结合。幼儿园需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并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
意见也对学前师资建设提出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机制,健全培训课程标准,分层分类培训150万名左右幼儿园园长、教师。
与此同时,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幼儿园教师的管理也更为严格,将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
在完善教师培养体系方面,将根据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目标,制定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规划,扩大本专科层次培养规模及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前移培养起点,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历的幼儿园教师。2018年将启动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国家认证工作,建立培养质量保障制度。
在健全教师培训制度方面,意见提出将出台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并将用两年半左右时间,通过国家、省、县三级培训网络大规模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全员培训、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全员补偿培训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培训等。
另外,幼儿园保育教育资源也将受到更大监管,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类资源须经省级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核。所属幼儿园出现安全、经营、管理、质量、财务、资产等方面问题时,举办者、实际控制人、负责幼儿园经营的管理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营利性民办园将去向何方?
作为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学前教育近几年受到国家政策与法规的频频关注。2017年9月,新《民促法》正式实施,曾一度被视作学前教育的发展利好条件之一。新《民促法》允许学前教育举办者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的学校和机构,并允许营利性民办学校从办学活动中获得收益。
实际上,在人口红利、政策利好以及资本化路径多元化的综合作用下,早幼教资产证券化的脚步正在加速。近几年,威创股份、秀强股份、电光科技等A股上市公司通过收并购的形式进入幼教市场;去年底,红黄蓝直接登陆美股市场,成为国内 独立上市的学前教育企业。
由于早幼教行业的形态目前仍较初级,竞争依旧以资源、地理位置驱动,还未完全进入以精细化经营、品牌、技术或创新驱动的阶段,学前教育企业也可以借助资本实现或加速自身的迭代升级。
整个行业与市场的状态让早幼教资产成为很多上市公司的收并购标的和战略转型的落脚点。除了A股上市公司及美股上市公司涉及学前教育业务,不少在港股IPO的民办教育集团如博骏教育、21世纪教育集团也将收并购幼儿园或早教中心作为业务外延式拓展的策略之一。
此次意见中有关遏制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的规定将对业务涉及学前教育的已上市或准上市民办教育企业带来冲击。美国东部时间11月15日开盘前,红黄蓝股价跌幅最大超过20%。当学前教育资产证券化的通路不再那么容易跑通,并且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很多民办教育企业将需要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另外,随着经营民办园的盈利空间受到压缩,为幼儿园提供配套服务的教育企业或也将受到影响,而直接面向C端用户的线上与线下产品或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