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颁布《南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
近日,南宁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南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明确,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须为非营利性质,且要与首期住宅楼同步竣工,如不按时按要求移交:
未按时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处以应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费用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罚款,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未按要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条例》还指出,将提高学校规模标准和生均用地面积标准,增加学校布点。以生均用地面积为例,幼儿园从原条例的12平方米提到17平方米;幼儿园标准从原来的7000人口区域设置1所,降低到4000人口区域设置1所。同时支持在山区、偏远地区建设标准化寄宿制小学。
《条例》还明确,未来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室、桌球室、歌舞厅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经营性场所。
住宅配套幼儿园供不应求,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入公办园难”、“入普惠性民办园难”、“就近入园难”等问题也一直存在。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一些地方城镇小区有的没有配建幼儿园,有的虽然建了,但没有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而是办成了高收费的幼儿园,成为开发商获取回报的利益链条的一部分,对学前教育发展影响很大。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提出严格要求。包括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对城镇小区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