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 35岁职业“门槛”是时候该打破了!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35岁职业“门槛”话题引发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建议逐步适当放宽公务员录用考试“35周岁以下”的限制,有利于对全社会就业或再就业起到示范性作用,有助于解决就业市场上的年龄歧视。(3月4日封面新闻)
原本年富力强的“35岁”,如今似乎成为职场中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近年来,35岁的职业“门槛”多次引发社会舆论,越来越多的人对这一职场年龄歧视表达不满。随着我国人口增长放缓,35岁职业“门槛”已经成为制约人才发挥其能力的拦路虎,这道“门槛”是时候该打破了。
这道“门槛”从何而来?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是《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报考公务员的一个资格条件。尽管《公务员录用规定》对于年龄要求也给予了弹性空间,“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但这一弹性规定,多年来并未实际发挥多少作用。不仅是公务员招录,35岁职业“门槛”也“蔓延”到事业单位、企业的招聘中,一些劳动者因为超龄被挡在了门外。
这道“门槛”的设置,不仅违反了我国就业促进法,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导致了就业市场上的年龄歧视,而且还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造成人才浪费。
35岁的求职者,有的在原有行业中寻求更大突破,有的尝试新的职业方向、变换职业赛道,有的无奈失业后寻求再就业,有的是在生育之后回归就业市场……35岁职业“门槛”让他们丧失了与他人公平竞争的机会。但事实上,35岁正值人生壮年,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工作和社会经验,更加熟悉职场环境,工作技能也得到一定的锻炼。打破35岁职业“门槛”,让他们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坐标,不仅能够帮助他们充分实现自我价值,也有利于激发出整个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一项重要的招录考试,具有风向标作用。李正国委员建议,逐步适当放宽公务员录用考试“35周岁以下”的限制,有利于对全社会就业或者再就业起到示范性作用,有助于解决就业市场上的年龄歧视。
实际上,在2023年度公务员省考招录中,35岁职业“门槛”在一些地区已有所松动。据媒体不完全统计,已有10个省份将部分岗位年龄调整为40周岁以下。这是对打破35岁职业“门槛”的一次有益探索,有助于破除职场年龄歧视,重塑社会的就业年龄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35岁正值求职者职业发展的黄金期,他们也是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的生力军,还应该继续加大力度出台相关规定,破除职场年龄歧视。
当然,打破这道“门槛”不仅仅需要靠法律和制度的约束,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共同营造平等就业的良好氛围,消除职场年龄歧视,打破35周岁年龄限制,积极帮扶35岁以上的求职者再就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利用人力资源,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