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三部门发文: 发现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活动将追责
发表于2018-10-21 17:06:06
摘要: 原标题:教育部等三部门发文: 发现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活动将追责 今日,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

  原标题:教育部等三部门发文: 发现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活动将追责

  今日,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学校或其他组织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活动,立即予以制止,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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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期个别地方和学校不当使用、佩戴红领巾,甚至利用红领巾恶意营销炒作的问题,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印发了该《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工委要共同组织中小学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重点是,不当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等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报告。

  与此同时,《通知》还提出,各地要有效提升少先队辅导员和相关教师专业化水平,做好少先队辅导员和相关教职工的选拔、聘任、培训和教育等工作,不断提高少先队辅导员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通知》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工委要指导中小学校重视红领巾、队徽等少先队组织特有标志的佩戴、使用和管理。少先队辅导员要加强对少先队员的组织教育,加强大、中、小队建设,肩负阵地教育责任。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发挥育人作用,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各地中小学责任督学要将中小学校少先队工作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将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地方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投稿:qingjued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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