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每月每生收费不得高于200元
发表于2019-02-27 16:11:18
摘要: 原标题:辽宁发布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每月每生收费不得高于200元 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原标题:辽宁发布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每月每生收费不得高于200元

  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 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金额、不同年级服务时间做出细化要求的省份。

  《通知》要求,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学校,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负担,每月每生收费不得高于200元。此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一至周五开展课后服务时间为:一至六年级不晚于17:30,七至八年级不晚于18:00,九年级不晚于19:30。具体内容如下:

  收费:每月每生收费不得高于200元

  《通知》要求,开展课后服务的中小学校要坚持公开原则,需公开服务有关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同时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以及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在学校公示栏上公布,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对于开展课后服务产生费用的问题,《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提倡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采购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的补助。

  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学校,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市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负担,每月每生收费不得高于200元。家庭困难学生免费参加校内课后服务。

  同时,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中途提出不再参加,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可退回剩余费用。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时间:不同学段对应不同要求

  《通知》还对不同学段学生的课后服务时间做出细化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一至周五开展课后服务,时间为一至六年级不晚于17:30,七至八年级不晚于18:00,九年级不晚于19:30。

  此外,课后服务的方式和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结合学校及相关机构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加各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同时也可以通过学习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学校提供课后闲置的场地、设施设备等资源,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

  其他省份

  2018年9月,北京市教委公布《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原则上学校每天应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形式包括课外活动和课后托管,时间持续到下午5:30,期间禁止补课、禁止乱收费。

  广东省要求,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包括在校早午餐、在校午休、课后托管三种,服务开展时间相应为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课后至18:00止。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

  江苏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延迟至18:00。课后服务内容包括四大类:安排学生完成作业,并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起亚有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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