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发布4项任务实施方案,推进农业绿色低碳高效发展
日前,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就地膜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渔业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等工作设定了目标任务。
科学使用回收地膜,2023年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应用标准为中央财政补贴每亩30元,采取“一年支持、两年巩固、三年建机制”的方式,试点地区同一地块原则上连续支持不超过2年,补贴形式可采用直接补助、间接补助、以旧换新或适宜本区域特点的补贴方式等,在逐步培育形成以市场调节为主的运行模式后,支持政策将分年分地区逐步退出。到“十四五”末期,力争推动全省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田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面,2023年辽宁省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应不低于90%,全省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80个。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重点县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领域和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
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方面,重点支持阜新市、朝阳市饲草料加工贮制企业和牛、羊、驴、鹿等草食家畜养殖场提档升级。项目市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按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予以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为鼓励大项目建设,凡本年度固定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补贴300万元。
渔业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质量和数量并重、效果和规模兼顾为基本原则,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在沿海地区放流褐牙鲆625万尾,逐步恢复褐牙鲆种群资源,促进渔民增收,在各市重要淡水流域和水库放流鲢鳙2100万尾,实现生物净水,恢复生态环境。此外,在丹东、本溪地区放流细鳞鲑5.3万尾,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加强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