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加强老年人群体权益保障,将于9月1日起施行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这部法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共8章、72条,具体分为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根据此前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无障碍受益人群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此次新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一大突出亮点就是扩大了受益群体。总则第一条明确立法目的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有2.67亿。国家卫健委数据测算显示,预计“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数量庞大的老年人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点受益群体之一。
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既注重从顶层设计上完善有关体制机制,同时也特别注重回应和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反映的突出问题。
比如商品说明书,特别是药品的内置说明书的字体过小以及缺乏盲文等版本,给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视力残疾人使用商品造成不便,对此,草案三次审议稿作了规定:1、扩大商品范围,在食品、药品之外增加“其他商品”。2、将“在商品外部包装配置盲文、大字、语音说明书”修改为“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3、明确规定要“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识别和使用”。
与此同时,该法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础性、通用性、普惠性,明确残疾人、老年人之外的其他人有无障碍需求的,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便利,让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惠及全体社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