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供给高质量、普惠高水平、享老高品质的“苏适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在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方面,一是统筹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二是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三是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
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培育65家以上“江苏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择优纳入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政策支持范围。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鼓励各地制定养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创新支持“政策包”。促进养老服务要素资源自由流动,各设区市制定长三角区域产业资本和养老服务品牌进入当地养老市场指引,省相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支持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规模化发展。鼓励推行长三角区域异地养老、候鸟式养老、田园养老等模式。
在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方面,一是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发展;二是繁荣老年产品用品市场;三是深化养老服务智慧赋能;四是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五是构建养老服务新模式;六是实施“养老服务+”行动。
意见指出,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政策衔接、资源共享和服务融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组织按照规范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等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企业研发、制造和销售老年服饰、老年保健食品、老年文体用品、适老智能产品、服务型机器人等,促进老年产品用品丰富供给和升级换代。根据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不同需求,推动形成一批兼具实用性、创新性和推广性的智慧养老服务案例场景。促进养老服务与先进制造、信息通信、健康养生、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产业融合发展。
在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养老服务方面,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养老服务,在项目规划、土地保障、财政支持、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方面落实相关政策,支持民营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禁止对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和准入门槛。支持社会资本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参与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