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艺考招生政策出炉 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不低于50%
发表于2023-03-17 22:42:54
摘要: 原标题:黑龙江省艺考招生政策出炉 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不低于50% 记者从我省教育厅获悉,16日,《黑龙江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

  原标题:黑龙江省艺考招生政策出炉 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不低于50% 

  记者从我省教育厅获悉,16日,《黑龙江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从2024年起,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调减或停招社会需求不足专业,报考不可跨类兼报 ,逐步提高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我省2024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办法将于2023年下半年公布。

  调减或停招社会需求不足专业

  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省教育厅将对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和结构进行宏观调控,加强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管理,对高校艺术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养质量、就业状况等进行评估指导,根据评估结果对高校艺术学科专业布局和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扩大省统考范围

  从2024年起,我省省统考由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书法专业调整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不可跨类兼报。同一统考类别下不同专业可以兼报。同时,对省统考专业类别涵盖的本科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详见《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专业,将视情况通过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

  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形式将按教育部最新要求执行。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进行招生。

  从严管理艺术类专业校考

  凡我省省统考涵盖和对应的艺术类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统考的科类及对应关系。要加强与省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2024年起,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我省不再统一设置校考考点。在我省招生的艺术类专科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

  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能力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高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物理和历史 科目)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高校要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积极完善使用办法,加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维度评价,相关使用办法要提前向社会公布。除教育部明确可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逐步提高文化课成绩

  从2024年起,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等省统考所涉及的本科专业,文化课控制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高校,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从2025年开始,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

  在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对于极少数省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高校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省招委会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健全考评人员遴选机制

  进一步完善省统考专业考评人员遴选标准和程序,依托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考评人员信息库,进一步扩大省统考考评人员遴选范围,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人员承担考评工作;进一步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省外评委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在相关考试中与考生有指导关系、直系亲属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均须按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并申请回避。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建立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

  强化考试组织管理

  各级招委会、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高校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保密工作规定,严把试题安全关,完善省统考和校考命题、制卷、试卷流转、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确保命题和试卷的安全保密。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考评员、考场等随机编排的“多重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积极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全程录音录像,评委独立打分,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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