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二部门再发重磅文件:强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国务院发布“双减”报告,教育部长怀进鹏表示:“双减”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难题还需破解。”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效,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明,一些地方“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培训花样翻新、不断变种,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盲区死角,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双减”工作成效。因此,必须把隐形变异培训问题整治作为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重要方面、当前重点。
将治理重点放在“前端预防”上,禁发“家庭教师”等招聘需求信息
文件提出,到2023年6月,各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到2024年6月,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意见此次将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重点置于“前端预防”上,从三个方面破解“预防难”问题。
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网站的防控。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防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等场所的违规培训。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各地要建立防范违规的重点机构和个人清单,紧盯托管服务、违规组织竞赛、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相关机构,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引导中小学在职教师遵守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裁减人员的就业帮扶。
深化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针对隐形变异突出问题,相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和预警提示,引导家长防范违规培训。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加强校内课后服务资源建设,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常态化应用。
破解隐形变异培训“发现难”问题,在职教师举办校外培训严肃处理
治理的另一重点为破解隐形变异培训“发现难”问题。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违规形式越来越隐蔽,发现问题线索的难度不断加大,《意见》将违规行为发现作为监管重点环节。
一是强化重点排查检查,具体而言是“三个重点”,即抓住寒暑假、节假日、休息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盯住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聚焦“一对一”“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重点问题,强化排查整治;二是持续开展线上巡查,通过制定巡查标准,开展全国和地方巡查,探索建立有关机构、网站平台账户的计分管理制度;三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实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自愿参加社会监督,探索开发“随手拍”功能程序,拓展问题线索来源。
此外,意见提出要加大查处力度,巩固从严治理态势;强化组织保障,务求治理取得实效。重点内容包括:加强联合取证查处,依法严处违规培训,强化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加大对隐形变异违规行为的通报曝光,各地要紧盯隐形变异重点问题,对违规培训至少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次。以此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把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作为落实中央“双减”工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部门分工,推动督导问责,营造良好氛围,发现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就曾印发《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作为各地查处隐形变异的政策指导。此后,北京、辽宁等地发挥网格化治理优势,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上海、天津、内蒙古等地引导支持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发展,将培训机构裁减人员纳入就业扶持政策范围;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加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广西、湖南、山东等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上线“双减”举报“随手拍”,拓展监督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