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政部新设儿童福利司,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日前,中央编办官网发布《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改革后的民政部内设机构包括11个司局和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其中“儿童福利司”为新设立的内设机构。
根据规定,儿童福利司负责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至此,儿童福利司将与办公厅(国际合作司)、政策法规司、规划财务司、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司、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区划地名司、社会事务司、养老服务司、儿童福利司、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机关党委(人事司)和离退休干部局共同构成民政部内设机构。
近年来,国家层面有关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接连推出。2011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与上一个十年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相比,首次增加了“儿童福利”章节,并提出了九项措施来促进儿童福利。措施主要包括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提高儿童医疗救助水平等。
2016年,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等27个部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旨在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总则》规定,没有合适监护人的未成年人主要由民政部门兜底监护。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在1月25日的民政部2019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儿童福利司的设立有利于解决民政部相关职能碎片化问题、有利于统筹设计我国的儿童福利制度、有利于系统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儿童福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