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河南印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课程必须于晚八点半前结束
芥末堆文 日前,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发布《河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机构设置、培训活动、审核监管等作了具体规定。
文件明确,机构不得选用工业厂房、居民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仓库、车库、夹层、违章建筑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进行搭建、分割,并且办学场地楼层不得高于5层。以自有场所办学的,应提供办学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办学的,在提供房屋产权材料外,还应提供租赁期限不少于2年的租赁合同(协议)。
针对从业人员规定,教学、教研人员应具有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培训类别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其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50%,每班次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培训时间上,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在招生宣传方面,不得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等线上线下空间刊发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
此外,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时长的费用。采取银行托管方式进行预收费资金监管的,培训机构要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并报科技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
采取风险保证金方式进行预收费监管的,应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培训服务 和退费的资金保证,最低额度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