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多省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这些考生最多可加20分
发表于2022-05-27 21:48:02
摘要: 原标题:关注!多省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这些考生最多可加20分 对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人员高考加分、优先录取等作了明确规定。 一年一度的高考临近 教育

  原标题:关注!多省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这些考生最多可加20分

  对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人员高考加分、优先录取等作了明确规定。

  一年一度的高考临近

  教育部已于1月下发

  年度高招工作通知

  在同时发布的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工作规定》中

  对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人员

  高考加分、优先录取等

  作了明确规定

  近日,各地根据教育部政策内容

  陆续制定发布了2022年高招方案

  相关优待内容中涉及

  退役军人加分项、优先录取等

  小编摘录了部分地区相关信息

  供广大战友了解

  福建省

  加5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加10分↓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加20分↓

  烈士子女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子女优待政策参照(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

  安徽省

  安徽省2022年高考加分政策有所调整

  取消了地方性加分项目

  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加10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加20分↓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其他加分政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及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湖南省

  加10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加20分↓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

  各地根据区域实际

  结合教育部的政策内容

  对高招加分优待略有调整

  各位战友可及时了解

  自己参加高考所在地的

  相关政策内容

  祝战友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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