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布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基准收费每人每课时20元
发表于2021-12-13 15:03:56
摘要: 原标题:四川省发布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基准收费每人每课时20元,上浮不得超过10% 12月13日消息,近日,四川省发改委、省教育厅联

  原标题:四川省发布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基准收费每人每课时20元,上浮不得超过10%

  12月13日消息,近日,四川省发改委、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20元/课时·人次,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线上标准课程时长为30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并且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资料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收取培训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家长开具正式发票。校外培训机构开具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不得以举办者或其他名义开具收付款凭证,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

  12月1日,四川省发布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其中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资料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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