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拟安排教师课后服务报酬:2小时按3课时折算 每课时补助85元
在12月2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协 “本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实施情况” 年末委员视察活动中,上海市教委介绍,上海拟按照法定工作日课后服务2小时按3课时折算、每课时补助85元的标准,安排经费发放教师课后服务报酬。
上海市教委等三部门于11月4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课后服务具体事项。全面落实“5+2”模式,即每周5个工作日、每天至少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上海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上海建立课后服务支持系统。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教师力量不足的,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参与。一方面,学校可根据需要探索实施教师弹性上下班、调休等措施。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各类少年宫、少科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单位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与此同时,经费保障标准也被明确。课后服务经费包括日常运行经费和人员补助经费两大部分。日常运行经费方面,按照在校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安排经费补充学校用于免费课后服务的能耗、设施设备、材料购置等运行经费支出。人员补助经费方面,拟根据课后服务“工作日全覆盖,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的工作要求,按照法定工作日课后服务2小时按3课时折算、每课时补助85元的标准,安排经费发放教师课后服务报酬。
上述负责人表示,“课后服务经费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课后服务专项,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确保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劳有所得。”
上海市教委表示,下一步,市教委将以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为契机,提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打造“永不落幕的空中课堂”、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全员导师制等举措,进一步发挥学校在“双减”中的主阵地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