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要求征集意见稿:不得与升学、毕业挂钩
发表于2021-01-26 11:55:47
摘要: 原标题:北京出台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要求征集意见稿:不得与升学、毕业挂钩 1月18日北京市教委起草并发布《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的通知》

  原标题:北京出台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要求征集意见稿:不得与升学、毕业挂钩

  1月18日北京市教委起草并发布《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围绕规范组织管理,提升教育实效,确保活动安全三方面就中小学校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小学不出京、中学不出境

  通知要求各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对辖区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管理职责,指导小学原则上不出京、中学原则上不出境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建立完善管理规范、责任清晰、部门协同、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研制区级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区域内研学旅行基地建设。

  2.两种形式选择开展,与家长签订协议书

  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的,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

  无论采用哪种形式,学校在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前,都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目的、时间安排、出行线路、学习内容和注意事项等信息,并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和权利。

  3.坚持自愿原则,不得与升学、毕业挂钩

  学校组织出京研学旅行活动,应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将学生参加出京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学校应为不参加活动的学生提供相关课程学习机会,确保学习效果。

  4.做好活动设计,衔接课堂教学,确保游有所学

  学校要加强研学旅行组织过程管理,行前做好活动设计与安排,行中做好活动组织与管理,行后做好教育效果的固化与提升。完善研学旅行评价机制,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不得以组织研学旅行为名开展变相旅游,确保学生“游有所研”“旅有所学”,避免“只旅不学”。

  各区要加强对辖区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充分依托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使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与课堂教学相互衔接,引导学生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

  除此之外,通知还要求在组织管理方面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做好应急备案,公开账目费用,在教学提升方面积极完善研学旅行课程,探索依托“双师制”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在安全保障方面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做好应急预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责任,学校切实承担起食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资质审核与监督责任,配齐保障与应急医疗救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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