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9-2020学年的教育收费,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通知指出,中央执行单位要加快办理教育收费退付,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2020学年教育收费,对于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通知明确,教育收费的退付标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对于符合退付规定的要及时将款项退还给缴款人,或与缴款人办理抵扣确认手续。
此外,通知还要求中央执收单位要主动向缴款人做好政策宣传告知,强化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的监督机制,确保退付或抵扣工作平稳有序地完成。
据了解,此通知也适用于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地方院校和公办幼儿园可以参照通知规定,加快办理相关收费的退付或抵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