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二)
发表于2020-04-07 08:16:45
摘要: 原标题: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二)》 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

  原标题: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二)》

  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二)》的通知。通知强调要结合实际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各培训机构指定恢复线下培训的工作方案。校外培训机构要在恢复线下培训时间确定后四日内,将恢复线下培训工作方案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实地验收合格,且反复推演后方可组织实施。公布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前不组织线下培训,机构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组织线下培训,师生和机构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组织线下培训,恢复线下培训工作方案未通过审核、实地验收不合格、未反复推演不组织线下培训。

  通知提出要加强办学场所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同一教学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规定,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根据学生数,合理设置入校通道和体温检测方式,保证学生能有序、分散进入办学场所。严格落实办学场所封闭式管理,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恢复线下培训前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进入办学场所。

  此外,通知明确在恢复线下培训之后,要规范、细化培训安排,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不得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考试、评比、比赛、展示等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交流研讨调研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集中备课。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的规定,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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