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徐辉: 民办教育正处于新法的适应和调整阶段
民促法的具体实施条例目前还尚未落定,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高峰论坛主席徐辉认为,这恰好是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机会窗口。
作为中国教育三十人论坛成员之一,徐辉表示,中国教育三十人论坛也在积极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传达给决策部门,推进教育决策民主。
在接受多知网采访时,徐辉提到,当前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是如何选择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问题。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高峰论坛主席徐辉)
“现在是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机会窗口”
从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来看,2018年民办学校的数量已经达到了18.35万所,占全国比重35.35%,民办学校各类在校学生5378.21万人,占全国比重19.51%,民办教育发展稳中有进。
“现在是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机会窗口”,徐辉说,从大的背景来讲,一方面是去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总书记对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建设教育强国,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
2019年, 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其中对民办教育也有很重要的论述,强调要鼓励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组织属性开展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 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也强调,要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要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细则目前还在制定当中,对于法律落地中的问题,我们还可以比较全面、充分的传递到决策部门,让法律的制定者听到各个方面的声音,推动教育决策民主。”徐辉说。
民办教育现阶段最大挑战之一是如何做到分类发展、分类管理
徐辉认为,民办学校需要探讨在中国的教育计划中民办学校应该如何定位、民办学校如何深化改革内涵发展等诸多问题,而从法律的角度讲,民办教育最大的挑战是如何能够做到分类发展、分类管理。民办教育分类发展首先要做一个选择,到底是选择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
义务教育阶段已经明确不能选择营利性,但是幼儿园、高等教育、社会培训、职业教育是可以选择营利性的。
传统意义上,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之一是很多人对于教育营利性的认可度不高,而且很多举办者也面临很大的道德压力。现在法律规定民办教育可以选择营利性之后,民办教育的合法经营或许会得到更多的认可。
“我认为教育事业从本质来说是属于公益事业,是在为国家、为社会培养人才,所以,当‘公益’变成营利性之后,学校面临的挑战压力也会更大一些。”徐辉说,比如在土地、税收、经营管理等方面,政策对于对非营利性学校的支持力度可能是大于营利性学校的。
“其实有些人对于非营利性的理解有偏差。如果选择了营利性,学校则可以将办学的收入自由支配。非营利性并非不要回报,而是取得的回报不能用到其它地方去,必须要回到学校来,用来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等等。”徐辉说,“我所了解的民办学校,大部分都是选择了非营利性学校 ,但是现在,中国可能还缺少高质量的、代表性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正处于新法的适应和调整阶段
国家对于民办教育,一方面是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另一方面是要规范发展。
“从全世界来看,教育没有完全依靠政府去办的。无论是接受教育的人还是教育提供者,其需求都是各种各样的,而且家长也越来越愿意加大教育投入。所以民办教育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也需要去规范管理。”徐辉表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民办教育都是处于新法的适应和调整阶段。
近两年,国家开始实施公民同招,要求公办和民办同步招生。徐辉认为,由于义务教育阶段要求教育均衡发展的特殊性,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招生条件不应有太大差别。
徐辉提到,当前民办学校数量最多的是学前阶段,民办幼儿园16.58万所,占全国民办学校比例62.16%。
《 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这一要求使得民办幼儿园上市之路被堵,对此,徐辉表示,对于民办教育证券化的问题,中国教育三十人论坛即将举办的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高峰论坛将会对此进行探讨。
“我们国家的教育发展是要形成以公办学校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民办教育是公办教育的有力补充。”徐辉提到,教育的发展首先要保证公办学校的稳定发展,同时还要推动民办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这也要求民办学校特色化发展,在办学理念等方面有所创新,进而在办学质量和学校声誉方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