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高考下月1日起报名 高考考生体检将于2019年3月进行
昨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2019年北京高考报名时间中的网上申报、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三个环节均比前一年提前。此外,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考生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高考考生体检将于2019年3月进行
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8时至4日20时。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8时至11日20时。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在11月20日前自行安排,应届毕业生需前往学校所在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具体地点由学校通知;社会青年原则上在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在职职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区高招办。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个环节时间安排均比前一年提前。
考生完成上述三个阶段且通过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后,方能参加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此外,考生体检将于2019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报名单位通知。
统考外语听力考试与笔试分离 一年两次
据介绍,统考和单考的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选考非英语语种的统考考生报名区统一为西城区。
统考外语听力考试与笔试分离,一年两次考试,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外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英语听力实行计算机考试,第一次考试于2018年12月15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19年3月16日进行。其他语种第一次听力考试于2019年1月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19年6月8日进行。听力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期进行。
此外,《通知》要求,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明年高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通知》要求,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考生,应取消报名资格。
单考考试科目采取“3+X”模式
考试院介绍,明年高考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及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两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
统考分文史类和理工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分别为: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参加本科录取的考生须选择“参加所有科目考试”,不参加本科录取直接参加高职(专科)录取的考生可以选择“只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考试”。
统考专科录取采取高会统招形式,即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确定成绩等级要求,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门,录取时考生会考成绩必须满足所报专业要求。
单考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设定的综合专业课一科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两科,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根据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