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读学校为引 减少青少年犯罪
发表于2019-01-21 16:58:04
摘要: 原标题:以工读学校为引 减少青少年犯罪 最近,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湖南发生了三起有关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事件。但这些少年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

  原标题:以工读学校为引  减少青少年犯罪

  最近,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湖南发生了三起有关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事件。但这些少年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后,因为不够刑事处罚的年龄,如何处置他们,成为警方乃至社会的一个难题。(2019年1月21日《新京报》)

  未成年人犯罪给社会带来的不只是震惊,更是伤痛!作为一名未成年人,正处在人生中最美好的年纪,本应享受着这个阶段无忧无虑的生活,没想到却能够与犯罪联系在一起。前段时间爆出的“湖南益阳12岁男童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持刀弑母,后因不满14周岁被警方释放”、“2018年的最后一天湖南13岁少年锤杀父母”、“未满16周岁学生暴打女教师,结果拘留9天,不执行”等等新闻,无一不让我们感叹如今这个社会怎么了?本应该是天真无邪的孩子怎么就成了杀人犯?

  虽然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率在全世界中居于末位,但是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也越来越残忍。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以及外界不良因素的诱导。一方面,未成年阶段是孩子三观的重要塑造期,他所接触的事物会在他头脑中留下很深的印象。而一些家长由于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的关爱和管教,造成部分孩子心理不健全;此外,由于教育方式不正确,比如经常打骂孩子等,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导致其容易走上歪路。另一方面,随着网络越来越发达,许多人从刚出生起就开始接触手机和电脑,而网络上一些暴力、色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信息也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诱导其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5条规定,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未成年人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尽管他犯了罪,但是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对其处罚,所以他还是有受教育的权利。所以,工读学校的设立很有必要。既能够让犯错误的孩子继续学习,通过教育改变他们的思想,从而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也能够缓解社会的恐慌,毕竟让曾经犯过罪的孩子重返校园对他自己和他人都是一个挑战。

  但是,只有工读学校的帮助是不够的,还需要从根源深处加以改变。就父母而言,要改变对待孩子的态度,多些真诚的交谈,少些打骂;工作之余多抽时间陪伴孩子。就社会而言,要加强监督与监管。严厉打击诱导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严格规范游戏和网络运行环境,避免暴力、色情等内容的传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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