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大四女生被罚自杀”谁该反省?
留下“受不了周围嘲笑的眼光”遗言之后,今年1月1日,河南理工大学22岁的大四女生小苗选择用自缢的方式,在宿舍永别了这个有很多人关爱她的世界。1月7日,大河报记者采访发现,此事背后,发人深省。(1月8日大河网)
自杀,是一种极端行为,然而底是什么让一个品行良好、成绩优异、积极上进的女生在新年伊始毅然决然走向绝路,用一条围巾就匆匆结束了自己本应一片光明的生命?据小苗亲属分析猜测,她的离去可能缘于一场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尽管小苗竭尽弥补自己的错误,但依然因为私自使用电器而受到了学校通报批评的处分。
毫无疑问,小苗罔顾校规,犯错在先,受到处分并不为过。特别是在学校三令五申禁止学生私自使用电器的当下,给了小苗处分,也就相当于是对其他学生的“以儆效尤”。从保护学生,教育学生的角度出发,学校的做法并无不妥。正是鉴于此,有人认为小苗用结束生命的方式摆脱痛苦与自身心理承受能力差不无干系。然而面对一条年轻生命的逝去,校方难道真的没有一点责任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小苗犯错不假,但已经身体力行努力弥补了自己的过错,绝非大罪大恶之人,所以依然“善莫大焉”作为育人为本的学校,在给予处分的同时,是否也应该给为小苗及时止损,弥补过错的行为树立一个正面形象呢?
然而,恰恰相反,由于事情重大,影响恶劣,学校多次把她作为反面典型,在学校大会上点名批评,让她觉得抬不起头来。可以说,从一个人见人夸的尖子生到走到哪都会被指指点点的犯错学生,其中的心理落差和痛楚可想而知。而之后的“不让入党、不发学位证、不让考研”等处分“后遗症”更是让小苗压力倍增,万念俱灰,成为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颗稻草”。
生命不能重来,再去追究谁对谁错已然毫无意义,但不管如何以生命为代价的“教育”都太沉重。如果学校在以小苗为“反面典型”教育学生的同时,及早关注到小苗的处境与心理变化,及时进行沟通疏导,给小苗指出一条冲破雾霾的“明路”,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因此,作为学校该反省自己在事件中到底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反省如何让自己的教育责任补位。
其实,对处于哪个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学校都是其身心全面健康成长的“孵化器”。没有谁生来就能完美的应对一切的困难和挫折,特别是在过分关注文化素质的当下,学生的意志形同薄纸,一捅就破。因此,无论是人格的塑造、品质的磨练还是健康心理的养成更是需要学校足够的呵护与耐心。与此同时,在学生中开展生命和死亡教育也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回归于生命本身,以"人"为本”,有了正向的教育和引导,才能帮助学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命,使学生珍爱自己的生命,认识生命的意义,创造生命的价值。只有让学校教育清醒起来,多一些主动教育警觉和人文关怀,少一些亡羊补牢的事后补救,才能少些生命的悲叹。多些生命的喝彩。
而更为关键的,这起悲剧的发生与对规则的漠视不无干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总是抱着侥幸心理,去闯红灯、去插队、去违反各种公共秩序和规则,甚至一习惯了就觉得是“理所当然”。殊不知,有时候我们对规则的漠视,有可能需要用一生去偿还。因此作为生者,也该去反省,如何去敬畏规则,遵守规则,进而成为规则的守护者。(褚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