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儿杀双亲”是什么蒙蔽了双眼
1月4日上午,湖南衡南三塘镇学塘村湾塘组,小雨。被13岁儿子罗某锤杀的谭某某、罗某某下葬。夫妻俩被葬在了罗某家对面的山坡上,离家直线距离不到200米。罗某二婶告诉澎湃新闻,1月3日,家属商量后本来想让罗某来送他父母最后一程。一番联系后,政府相关人员回话,罗某还在配合警方调查,不能来送葬。《2019-01-04 澎湃新闻网》
一名13岁孩童罗某亲手将其父母锤死,难免使人诧异,却实实在在的发生在我们身边。虽说“乌鸦有反哺之心,羔羊知跪乳之恩”,却也依然抵不住这残酷的现实,血淋漓地摆在了我们眼前。
据了解,这位罗某的父母一个是系先天性智力障碍者,另一个已是年过51岁。这样的父母将一名孩子养大,并送至学校就读可谓是父母之恩大于天。然而就是这样一对伟大的父母,在一场普通不过的家庭纠纷中,被亲生孩子手刃至死,罗某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更是不知悔改逃亡云南大理。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地警方以最快的速度在云南大理将其抓获,在审讯过后,罗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诚然,罗某的行为人神共愤却依然改变不了家人对其的亲情之情。经家属商量想让孩童送他父母最后一程,一番联系后,却是得到了政府相关人员的拒绝,其原因是“该孩童还在配合警方调查,不能来送葬”。
一边是配合警方调查,另一方是送父母最后一程,实属两难之举。
然而,笔者更倾向于后者,毕竟“父母之恩大于天”。法之大立于人,人之本足于情,不说罗某不仅触犯了法律更是跨越了道德底线,但依旧改变不了与死者血浓于水的情亲。
笔者认为:死者为大,在罗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基础上,应当予以便利,前往其父母葬礼现场,送父母最后一程。同时,也在父母坟前忏悔,让其明白自身罪孽之重,在今后的日子里接受政府的管束教育。(泽仁大吉)